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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 年“富川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9 16:54 来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镇场区(管理处)党(工)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 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建设创新活力之县,聚集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来阳新创新创业,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更大力度引育我县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阳新县“富川英才”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阳人才办〔2021〕3 号) 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县 2021 年“富川英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我县重点产业发展,为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策引领的多层次人才 体系,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 支持。

二、申报项目及条件

(一)创新英才。申报人应为与我县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并来阳新工作时间 1 年以上(即 2020 年 7 月 1 日前来阳工作, 并签订工作合同)。申报人应为具有丰富研发经验、较强创新能力的人才;主持企业重大科研任务、领衔创新团队、领导县 级以上创新基地(平台、机构)的科技创新人才。同时还应具 备下述条件之一:

1、曾荣获市级及以上主要人才荣誉、科技创新荣誉(奖项),或拥有发明专利等重要科技成果;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者相关专业科研机构等单位从事技术研发、技术管理工作经历,现在我县企业从事科技研 发的专业技术人员;

3、现为各类县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各类研发(创新)平台的领军人才或技术负责人;

4、我县企业引进的年薪在 15 万元以上各类科技研发人才; 对已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且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对象,申报后可直接认定。

(二)创业人才。申报人在阳新创办企业时间在 1 年以上、5 年以下(即 2016 年 7 月 1 日之后来阳创办企业,于 2020 年7 月 1 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应为引领我县相关产业发展的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的人才,同时还应具备 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 如与我县现有单位及自然人合作,持股比例应大于 20%;

2、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并能实现产业化,或具有国内外创业、大型企业管理工作 经验,熟悉相关行业核心业务;

3、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 50%,无不良诚信记录;

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 50 万元;

5、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符合我县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急需领军人才,可放宽公司注册时间、持股比例等要求。对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 且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对象,申报后可直接认定。

(三)青年英才。申报人在本单位科研机构和技术管理岗位取得较高学术成就或经营管理业绩,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 参与过本单位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或技术管理工作。申报时一般应在阳新工作 1 年以上(2020 年 7 月 1 日前来阳工作,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

2、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3、现在各类科研机构和研发(创新)平台工作,承担(参与)过本单位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或技术管理工作的技术人才; 

4、经营管理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才。

对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且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对象,申报后可直接入选。

(四)技术能手。申报人应为在阳新注册纳税的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一线从事技术、技能 工作的人才。申报时一般应在阳新工作 1 年以上(2020 年 7月 1 日前来阳工作,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丰富的技术或技能工作经验,或有公认的独特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对企 业作出贡献较大的人才;

2、在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实施新工艺、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取得相当业绩的人才;

3、在科研、生产、教学等工作中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传授技艺,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做出贡献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材料内容要求

1、各申请对象所在企业出具的申请情况报告;

2、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 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2) 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3)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含补充协议)复印件;

(4) 来阳前有关任职证明材料;

(5) 个人主要成果及荣誉证明材料;

(6) 其他《申报书》涉及信息的证明材料。

对创业英才,除上述材料以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股权构成材料等证明材料;

(2) 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3) 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

(4) 企业获得荣誉资料;

(5) 其它申报书涉及信息的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 6 份)、附件材料纸质材料(一式 2 份)和相应电子文档(附件材料电子版报 PDF 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材料统一用 A4 纸张简装,标注目录。

2、附件材料列举内容为必需提供的材料,如有特殊情况, 暂时不能提供的请逐项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不予以受理。

3、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5 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企业相关人才的申报资料汇总后统一报各镇区,由各镇区负责把关审核,统一收集汇总后报送至 县委人才办。

四、有关事项

1、各镇区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阳新县“富川英才” 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充分调动广大人才和用人主体积极性,组织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申报工作。

2、各镇区、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人选质量和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3、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请自行在阳新政府网上下载。

联系人:彭腾芳;电话:0714-7334217。


附件:1、“富川英才计划”申报书(创新英才)

2、“富川英才计划”申报书(创业英才)

3、“富川英才计划”申报书(青年英才)

4、“富川英才计划”申报书(技术能手)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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