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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审计局关于审计县畜牧局2016年度专项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的通知
阳审通字[2017] 9号
阳新县审计局关于审计县畜牧局2016年度专项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的通知

县畜牧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4月17日起,对你单位(含下属单位)2016年度专项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工作需要,有关事项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请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请予配合。
审计组长:陈洪华
审计组员:谈荣钢(主审)、陈海女、黄亮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