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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2016-2017两个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单位遴选公告
为了保证阳新县2016-2017两个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单位服务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阳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遴选方式,确定阳新县2016-2017两个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遴选项目
此次遴选的项目为阳新县2016-2017两个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评价工作。
二、遴选组织
本次遴选工作由阳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组织遴选。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度和2015年度批准登记备案的规划设计资质和测绘资质的单位。
2、近两年内在湖北省范围内无不良记录。
四、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直接向阳新县土地整理中心提出参加遴选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备案证明、相关业绩、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联系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拟参加该项目相关技术小组人员基本情况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服务质量作出承诺。以上资料按陈述顺序编制目录装订一套纸质资料提交,同时把本次遴选公告内容装订在资料的目录后面。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阳新县兴国大道109号 阳新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714-7322157 13971763777
六、资格审查
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9:30时,项目预审工作专班将对报名单位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名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或结果,同时将该单位列入黑名单。
七、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30时在阳新县土地整理中心会议室进行。报名单位原则上不参加现场遴选。
八、遴选方式及公布结果
遴选方式采用摸球摇号的方式进行确定。阳新县土地整理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单位进行摸球摇号,确定排序前3名的单位为承担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评价工作的候选人,并在阳新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摇号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应将报名时资料及承诺书对应的企业资质、相关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等原件提交到阳新县土地整理中心进行核实。公示期满后,由排名第一名的单位中标,如果第一名的单位存在与本公告不一致等问题的,则由第二名的单位中标,以此类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主动与阳新县土地整理中心联系,及时签订合同。
九、中介服务费用
中介服务费按项目相关规定计取。
十、其他事项
(一)严禁单位出借或借用其他备案单位的资质,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遴选中标资格,并取消其备案资格。
(二)申请参加遴选的单位对提供的申请相关资料负完全责任,一经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中标结果,并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