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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9)第010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阳登(2019)第0103号

兹有权利人李发田、费细开购买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兴国镇莲花池莲花商贸中心一个商铺,现无法联系到开发企业,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阳政办函【2017】59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县房屋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申请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我中心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