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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9)第009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阳登(2019)第0090号

兹有权利人黄香梅购买杨冬梅名下的位于兴国镇儒学垴儒学路20号1幢1号房,因以前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但土地未办理过户手续,现无法联系到义务人杨冬梅,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阳政办函【2017】59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县房屋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申请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我中心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