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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003 发布日期 2018-10-22 发布机构 县委组织部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支出决算表(9)

第三部分: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阳新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并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会同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

2、办理我县属于市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提出关于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部办委局以及列入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局级领导班子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委托管理的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副局级以上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担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省、市委有关部门管理为主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的协管业务。

3、研究制订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办法、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择中青年干部工作。

4、从总体上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

5、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干部教育规划;负责落实省、市委组织部下达抽调我县干部培训的计划;负责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的干部教育工作;研究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干部培训制度,做好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工作。

7、调查了解全县人才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人才相关政策的情况,参与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联系和组织部分优秀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8、研究加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对全县选拔任用干部的检查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研究和指导。

9、负责全县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订或参与制订退(离)休干部的有关规定。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县委组织部单位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二、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68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38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285.3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4.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8万元,占98.37%;其他收入6.58万元,占1.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37万元,占76.09%;项目支出127.05万元,占23.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县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683.15万元,比2016年相比减少150.3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524.8万元,比2016年相比减少78.9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6年开展了县乡换届等大项工作;2、节约型机关建设成效。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7.79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94.37万元,占本年支出75.14%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42万元,占本年支出0.01%

三、农林水事务支出类130.05万元,占本年支出24.78%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7.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公用经费187.9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数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数198人,比2016年“三公”经费减少0.7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县委组织部运行经费支出397.7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底,县委组织部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县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立法调研、财政信息宣传、非税收入征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县单位服务中心为机关提供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八)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单位厅支持地方高校的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组织专家对省属院校申报的建设规划和项目预算进行评审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其他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XX单位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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