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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1276 发布日期 2018-02-01 发布机构 县住房保障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县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表1)
二、收入预算表(表2)
三、支出预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8)
第三部分: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预算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后期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住房保障中心单位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预算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 1个下属单位预算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县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 410.6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410.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0.6   其中:行政运行 140.6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240 项目支出 220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收入 30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含待分配项目支出) 50
  本年收入合计 410.6   本年支出合计 410.6
  收入总计 410.6   支出总计 410.6
   表二 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项 目 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 410.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0.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240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收入 30
  本年收入合计 410.6
  收入总计 410.6
 
表三 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 计   其中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事业
单位
经营
支出

对附属单 位补助 支出
  
上缴上级 支出
      合计 410.6  170.6 24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40.6            
 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120101   行政运行    140.6   220             
  212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30  20            
                         
                       
                         
                      
  表四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 410.6   城乡社区支出 410.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0.6   其中:行政运行 140.6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30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3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22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220
  其他支出待分配 20   其他支出待分配 20
  本年收入合计 410.6   本年支出合计 410.6
  收入总计 410.6   支出总计 410.6
  
  表五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 科目       合 计   其中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410.6 170.6 24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01    城乡社区管理实务
   2120101    行政运行 140.6 220
  212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30 20
    
     
  
  表六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数   其中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合计 170.6 140.6 3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23.0293 123.0293
  30101    基本工资 51.9456 51.9456
  30102    津贴补贴 30.2832 30.2832
  30103    奖金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8327 8.8327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9076 20.9076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1.0602 11.060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 3
  30201    办公费 3 3
  30202    印刷费
  30205    水费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5707 14.5707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30305    生活补助   
  30307    医疗费 4.1618 4.1618   
  30311    住房公积金 10.4089 10.4089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      3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      30
表七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表八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 计   其中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保障中心单位2018年所属单位预算汇总预算总收入是410.6万元,住房保障中心单位2018年度本级预算总收入4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40万元。比2017年增加70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保障房租金收入增加。
住房保障中心单位2018年所属单位预算汇总预算总支出是410.6万元,本级预算总支出4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物业管理费用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保障中心单位2018年所属单位预算汇总总收入是410.6万元,本年本级收入合计4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6万元,占4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40万元,占58。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保障中心单位2018年所属单位预算汇总预算总支出是410.6万元,本年本级支出合计4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万元,占42%;项目支出270万元,占5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住房保障中心单位2018年所属单位预算汇总财政拨款总收入410.6万元,住房保障中心单位本级财政拨款收入410.6万元,比2017年相比增加7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410.6万元,比2017年相比增加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保障房物业管理费用增加。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保障中心单位2018年所属单位预算汇总财政拨款总支出410.6万元,2018年部门本级预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项目240万元。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公用经费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项目支出经费30万元,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
(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保障中心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240万元,用于物业人员管理支出174万元、物业维修费用支出46万、待分配支出20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县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立法调研、财政信息宣传、非税收入征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县XX单位服务中心为机关提供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XX单位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XX单位厅支持地方高校的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组织专家对省属院校申报的建设规划和项目预算进行评审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XX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XX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其他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XX单位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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