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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湖北省阳新县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春湖闸站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的澄清公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0017 发布日期: 2020-07-30 发布机构: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 号: 文件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所属机构:
关于湖北省阳新县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春湖闸站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湖北省阳新县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春湖闸站扩建改造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因招标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法)做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详细评审 投标人数量 说明 |
本评标办法的详细评审程序,根据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的多少进行如下调整:
注:以上说明中的“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4)目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多标段投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3款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投标人身份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利益冲突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 |
评标委员会针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当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清标。 (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性检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性检查主要是检查各投标人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范性。 1.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符合性检查:即检查各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是否存在项目编码错误、项目名称错误、项目特征描述错误、计量单位错误、工程量错误,是否存在未填报的项目、是否存多填报的项目,已标价清单中相应材料、设备材料设备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或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单价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或者未响应招标清单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表决后可否决其投标; 1.2 总价措施项目符合性检查:即检查各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措施项目是否存在项目编码错误、项目名称错误、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费率是否存在错误。如存在错误或者未响应招标清单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表决后可否决其投标; 1.3 其他项目符合性检查 即检查各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是否存在项目名称错误、金额错误。包括:检查暂列金是否存在项目名称错误、计量单位错误、暂定金额错误、是否存在未填报的项目、是否存多填报的项目。 检查材料(工程设备)暂估是否存在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错误、计量单位错误、数量错误、暂估单价错误、是否存在未填报的项目、是否存多填报的项目。 检查专业工程暂估是否存在工程名称错误、工程内容错误、暂估金额错误,是否存在未填报的项目、是否存多填报的项目。 检查计日工是否存在项目名称错误、暂定数量错误,是否存在未填报的项目、是否存多填报的项目。 检查总承包服务费是否存工程名称错误、项目价值错误、服务内容错误、计算基础错误、在是否存在未填报的项目、是否存多填报的项目。 对未响应并存在以上错误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表决后可否决其投标; 1.4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性检查 即检查各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是否存在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错误、单位错误、数量错误、单价错误。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算术错误和错误类型进行逐项分析,对投标报价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按修正后的价格修正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并计算其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起约束作用。 |
||
算术错误修正 |
投标人接受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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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 |
|
||
3.1.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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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12分 项目管理机构:9分 投标报价:55分 市场信用信誉:24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评标基准价C按下式确定: 式中: C—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Bi—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为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 n—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M—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L—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j—评标基准价浮动比例值,其值为+1.0%、+0.5%、0、-0.5%、-1.0%等5个值的任意之一,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在监督人和其他投标人监督下,在开标现场当众随机抽取。 |
|
2.2.3 |
偏差率计算 |
|
|
3.2.4 |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全过程详细评审的各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其各分项得分之和,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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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理解及投标能力 (0~2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对招标项目的特点、施工重点、难点进行分析,理解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并对工作范围、职责、施工条件等进行理解,分析准确、理解清晰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保留一位小数,下同); ②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水平及内容完整性(编制水平差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编排杂乱无序、叙述答非所问、资料残缺不全、资料模糊不清、前后不一致等)好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
|
(2) |
施工总体布置(0~2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综合分析工程布置、主体建筑物规模、型式、特点、施工条件、施工进度、施工强度和工程所在地区社会、自然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总体布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布置规划、生产设施设备布置、施工工厂设施布置、场内场外交通及运输、场地平整、用(排)水、供电、通信、料场及渣场规划、永久及临时用地等)。 ①施工总体布置分析合理,符合工程实际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施工总体布置内容全面,并附图表和说明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
|
(3)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0~2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结合工程实际理解和分析并提出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突出施工重点和施工难点的方案和措施。 ①各专业工程或分部工程或施工部位之间施工次序符合工程实际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各专业工程或各分部工程或施工部位中施工方法科学合理,施工流程、施工工艺符合相关施工规程、规范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施工导流、度汛方案和措施(如有,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均满足工程要求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且符合工程实际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
|
(4) |
质量体系与措施 (0~2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具体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各专业工程或各分部工程或施工部位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等检验)符合相关规程规范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投标人质量评定与各阶段验收初步计划合理且保障措施合理规范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
|
(5)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措施 (0~1分) |
安全生产管理资源配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预案与措施均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
|
(6) |
文明施工管理 体系与措施 (0~1分) |
文明施工管理资源配置、管理制度与措施均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
|
(7) |
工程进度 计划与措施 (0~1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进度计划科学合理,进度计划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以及各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标注清楚,各工作历时安排合理、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且有详细计算说明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分析可能出现进度滞后的原因,并制订科学合理、可行的赶工措施的得 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
|
(8) |
资源配备计划(0~1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资金使用和劳动力安排计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施工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有计划和措施且科学合理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0~9分) |
|
|
(1) |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与业绩 (0~3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得0分; ②近五年每担任过1个同类工程项目经理的得1分,最多得2分;每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得0.5分,最多得1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注:①项目经理业绩经历指履行工程项目经理时间大于合同工期一半的经历,否则视为无效项目经理业绩; ②项目经理业绩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附件)为准。 |
|
(2) |
项目经理获奖(0~2分) |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三年获国家级(限水利或住建部门,下同)优秀项目经理奖励的得2分; ②近三年获省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的得1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注:项目经理获奖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奖励证书发出日期为准。 |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业绩(0~2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最多得2分): ①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得0分; ②近五年每担任过1个同类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得1分,最高得2分;每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得0.5分,最高得1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注:①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经历指履行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时间大于合同工期一半的经历,否则视为无效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合同、业主证明等附件)为准。 |
|
(4) |
其他管理人员(0~2分) |
管理人员(此处不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可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五大员等。 根据以上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具备的相应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取得成果等综合打分,满足工程需求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 (-5~55分) |
|
|
(1) |
投标报价得分 (0~55分) |
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F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 B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所有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报价,包括低于90%A的报价); C—评标基准价; A—最高限价。 |
|
(2) |
投标单价的一致性(扣分制) |
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价与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对应的单价每一处不一致的扣0.5分,最多扣2分。 |
|
(3) |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扣分制) |
按下列标准累计扣分(最多扣3分): ①投标报价中每出现一处漏项或并量的扣1分; ②单价分析表中,单价每出现一处单价明显偏高或偏低的扣0.5分; ③投标报价中,未对安全措施费单独报价,或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分项报价不合理的扣1分。 |
|
2.2.4(4) |
市场信用信誉 (上限24分) |
针对市场信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获得奖励等评分项,根据资格条件中施工资质要求的不同对应选用相应的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应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
|
(1) |
市场信用 (0~3分) |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资格条件时,按下列标准评审: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施工类AAA级(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下同)的得3分; ②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施工类AA级的得2分; ③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施工类A级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注:获得的市场信用等级应以水利部网站公告的等级为准,且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信息表以及证书等附件)进行认定。 |
|
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作为最低资格条件时,按下列标准评审: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施工类AA及以上等级(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下同)的得3分; ②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施工类A级的得2分; ③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施工类BBB级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注:获得的市场信用等级应以水利部网站公告的等级为准,且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信息表以及证书等附件)进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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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标准化(0~2分) |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资格条件时,按下列标准评审: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得2分; ②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得1.5分; ③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
|
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作为最低资格条件时,按下列标准评审: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企业的得2分; ②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得1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
|||
(3) |
获得奖励 (0~2分) |
施工的水利工程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如江汉杯、楚天杯)优质工程奖或省水利厅文明办及以上级别部门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2分,其他情况得0分。 注:获得奖励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奖证书或称号发出日期为准。 |
|
(4) |
管理体系认证 (0~2分) |
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
(5)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彰 (0~3分) |
按下来标准累计评分: (1)投标人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当地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得2分,否则得0分(附投标人单位获得的表彰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单位中的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当地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得1分,否则得0分(附人员获得的表彰证明文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 |
|
(6) |
守合同 重信用证书 (0~2分) |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下同)的得2分; ②近三年获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省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1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
|
(7) |
财务状况 (0~2分) |
投标人有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为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不少于最高限价10%的流动资金证明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
(8) |
投标人业绩 (0~6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最多得6分): ①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类工程的得2分,最多得6分; ②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类似工程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投标人业绩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附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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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程创新 (0~0.5分) |
为推动技术创新,投标人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水利行业有所创新,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且近三年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新工法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进步一等奖及以上的,得0.5分。 |
|
(10) |
承诺 (0~1.5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承诺创建优质工程并有相应完善的管理措施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②承诺施工过程中保障施工人员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为施工人员办理相关保险、不拖欠施工人员工资、保障施工人员福利等)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③承诺施工过程中保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月驻工地时间、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注:②、③所述承诺须具有具体的违约处罚措施(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要求)才得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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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良行为处罚及质量或安全事故(扣分制) |
按下列标准累计扣分,扣分不设下限: ①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因不良行为受到省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含不良行为通报批评,下同),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受到地市(州)级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1.5分。 ②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建的项目发生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的扣3分,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的扣2分。 注:①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罚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评标委员会统一讨论认可; ②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等未注明处罚期限的,处罚期限按自不良行为公布之日起6个月算。 |
现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变更为: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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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投标人数量 说明 |
本评标办法的详细评审程序,根据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的多少进行如下调整:
注:以上说明中的“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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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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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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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4)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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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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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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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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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标段投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3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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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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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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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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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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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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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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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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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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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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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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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身份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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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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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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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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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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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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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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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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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术错误修正 |
投标人接受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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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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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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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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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12分 项目管理机构:9分 投标报价:55分 市场信用信誉: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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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评标基准价C按下式确定: 式中: C—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Bi—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为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 n—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M—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L—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j—评标基准价浮动比例值,其值为+1.0%、+0.5%、0、-0.5%、-1.0%等5个值的任意之一,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在监督人和其他投标人监督下,在开标现场当众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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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偏差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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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全过程详细评审的各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其各分项得分之和,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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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施工组织设计(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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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理解及投标能力 (0~2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对招标项目的特点、施工重点、难点进行分析,理解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并对工作范围、职责、施工条件等进行理解,分析准确、理解清晰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保留一位小数,下同); ②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水平及内容完整性(编制水平差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编排杂乱无序、叙述答非所问、资料残缺不全、资料模糊不清、前后不一致等)好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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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总体布置(0~2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综合分析工程布置、主体建筑物规模、型式、特点、施工条件、施工进度、施工强度和工程所在地区社会、自然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总体布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布置规划、生产设施设备布置、施工工厂设施布置、场内场外交通及运输、场地平整、用(排)水、供电、通信、料场及渣场规划、永久及临时用地等)。 ①施工总体布置分析合理,符合工程实际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施工总体布置内容全面,并附图表和说明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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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0~2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结合工程实际理解和分析并提出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突出施工重点和施工难点的方案和措施。 ①各专业工程或分部工程或施工部位之间施工次序符合工程实际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各专业工程或各分部工程或施工部位中施工方法科学合理,施工流程、施工工艺符合相关施工规程、规范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施工导流、度汛方案和措施(如有,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均满足工程要求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且符合工程实际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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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量体系与措施 (0~2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具体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各专业工程或各分部工程或施工部位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等检验)符合相关规程规范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投标人质量评定与各阶段验收初步计划合理且保障措施合理规范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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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措施 (0~1分) |
安全生产管理资源配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预案与措施均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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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明施工管理 体系与措施 (0~1分) |
文明施工管理资源配置、管理制度与措施均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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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程进度 计划与措施 (0~1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进度计划科学合理,进度计划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以及各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标注清楚,各工作历时安排合理、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且有详细计算说明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分析可能出现进度滞后的原因,并制订科学合理、可行的赶工措施的得 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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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资源配备计划(0~1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资金使用和劳动力安排计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施工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有计划和措施且科学合理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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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项目管理机构(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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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与业绩 (0~3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②近五年每担任过1个同类工程项目经理的得1分,最多得2分;每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得0.5分,最多得1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注:①项目经理业绩经历指履行工程项目经理时间大于合同工期一半的经历,否则视为无效项目经理业绩; ②项目经理业绩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附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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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经理获奖(0~2分) |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三年获国家级(限水利或住建部门,下同)优秀项目经理奖励的得2分; ②近三年获省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的得1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注:项目经理获奖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奖励证书发出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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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技术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业绩(0~2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最多得2分): ①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其他情况得0分; ②近五年每担任过1个同类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得1分,最高得2分;每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得0.5分,最高得1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注:①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经历指履行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时间大于合同工期一半的经历,否则视为无效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合同、业主证明等附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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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管理人员(0~2分) |
管理人员(此处不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可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五大员等。 根据以上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具备的相应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取得成果等综合打分,满足工程需求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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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 (-5~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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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得分 (0~55分) |
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F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 B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所有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报价,包括低于90%A的报价); C—评标基准价; A—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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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单价的一致性(扣分制) |
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价与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对应的单价每一处不一致的扣0.5分,最多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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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扣分制) |
按下列标准累计扣分(最多扣3分): ①投标报价中每出现一处漏项或并量的扣1分; ②单价分析表中,单价每出现一处单价明显偏高或偏低的扣0.5分; ③投标报价中,未对安全措施费单独报价,或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分项报价不合理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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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市场信用信誉 (上限24分) |
针对市场信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获得奖励等评分项,根据资格条件中施工资质要求的不同对应选用相应的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应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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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场信用 (0~3分) |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施工类AAA级的得3分; ②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施工类AA级的得2分; ③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施工类A级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注:获得的市场信用等级应以水利部网站公告的等级为准,且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信息表以及证书等附件)进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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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标准化(0~2分) |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得2分; ②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得1.5分; ③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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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获得奖励 (0~5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施工的水利工程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如大禹奖、鲁班奖、江汉杯、楚天杯)优质工程奖的得3分; ②施工的水利工程近三年获得省水利厅文明办及以上级别部门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2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注:①获得奖励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奖证书或称号发出日期为准; ②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仅选择得分较高的一个奖项参与评分,同一级别的奖项只取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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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理体系认证 (0~1分) |
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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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守合同 重信用证书 (0~1分) |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省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1分(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 ②其他情况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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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财务状况 (0~1分) |
投标人有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为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不少于最高限价10%的流动资金证明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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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业绩 (0~6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最多得6分): ①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类工程的得2分,最多得6分; ②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类似工程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投标人业绩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附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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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程创新 (0~0.5分) |
为推动技术创新,投标人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水利行业有所创新,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且近三年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新工法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进步一等奖及以上的,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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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表彰 (0~3 分) |
①投标人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得2分,否则得 0 分(附投标人单位获得的表彰的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单位中的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得 1 分,否则得 0 分(附人员获得的表彰证明文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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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承诺 (0~1.5分) |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承诺创建优质工程并有相应完善的管理措施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②承诺施工过程中保障施工人员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为施工人员办理相关保险、不拖欠施工人员工资、保障施工人员福利等)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③承诺施工过程中保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月驻工地时间、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注:②、③所述承诺须具有具体的违约处罚措施(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要求)才得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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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良行为处罚及质量或安全事故(扣分制) |
按下列标准累计扣分,扣分不设下限: ①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因不良行为受到省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含不良行为通报批评,下同),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受到地市(州)级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1.5分。 ②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建的项目发生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的扣3分,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的扣2分。 注:①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罚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评标委员会统一讨论认可; ②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等未注明处罚期限的,处罚期限按自不良行为公布之日起6个月算。 |
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中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