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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阳新县高铁站站前广场、客运站及配套设施工程(站前西路、站前南路、民福路)变更公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yx_zjj/2019-00012 发布日期: 2019-02-18 发布机构: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工业、交通 所属机构: 县住建局
阳新县高铁站站前广场、客运站及配套设施工程(站前西路、站前南路、民福路)变更公告
阳新县高铁站站前广场、客运站及配套设施工程(站前西路、站前南路、民福路)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招标人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阳新县高铁站站前广场、客运站及配套设施工程(站前西路、站前南路、民福路)(项目编号:131-Zgc·2019-15)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1款“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息必须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的信息一致,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息必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复印件。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49.2.1款增加条款项49.2.1.1 竣工验收方式:因加快工程进展,可进行分批验收(民福路、站前南路为一个验收单位;站前西路为一个验收单位);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54.2(1)“每误期一天处罚500元”现变更为“每误期一天处罚500元(由于发包方土地征收、拆迁的原因导致施工延误除外)”。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阳新县陵园大道13号
联系人:黄杰 电话:159725330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顺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阳新县陵园大道13号,住建局7楼
联系人: 钟威 电话:13972784844
湖北顺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