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8月27日下午15时30分许,荆头山管理区举办的“廉政大讲堂”准时开讲。
作为该区第21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暨全区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该讲堂请来了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伍卫华为全区机关干部、县直(场管)单位干部、社区干部等70余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据了解,本次“廉政大讲堂”是荆头山管理区2020年“宣教月”系列学习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是业务知识培训会,也是全体干部警示教育会。授课现场,伍卫华从责任与担当两个方面切入,深刻阐述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乃至一名普通公职人员,身上所肩负的责任是什么、担当是什么。并通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地对《政务处分法》重点内容进行剖析、解读,具有极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实战性。
“之前我们主要是依据纪律处分条例进行问责,可能就没有那么全面,纪律处分主要是对党员的问责,还有一些从事公职和公权力机关的非党员,通过《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扩大了监督范围,让我们监督覆盖更全面。”“廉政大讲堂”结束后,荆头山管理区纪检监察干部熊雯收获颇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好‘宣教月’系列活动,把党纪法规知识学习宣传教育贯穿到社区基层党建、高速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反腐败等重点工作全过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开展‘雁过拔毛’式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荆头山管理区党委书记柯秀枝表示。
大会还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莫让贪腐“癌变”医者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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