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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28 09:58 来源:阳新县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2017年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县(市、区)属于全省蔬菜(包括水生蔬菜、食用菌、马铃薯、魔芋等)、水果(柑橘、梨、桃等)和中药材主产县,且贮藏保鲜或烘干设施需求量较大(原则上设施需求不少于45座,100吨冷藏库占比不超过50%)。实施主体要有设施需求、有资金实力、有设施用地、有用电保障、有积极性。
(二)申报县(市、区)休闲农业、或主食加工、副产物利用比较突出,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单位或龙头企业,农企利益联结较紧密。实施主体近一年来项目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年底前能完工。
(三)县(市、区)政府重视,在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和工作经费方面有保障。
(四)向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或者省级以上贫困县倾斜。近二年实施过产地初加工项目,实施情况良好且仍有需求的优先考虑。
未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农民不能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经营主体不能作为实施主体。
二、建设内容
(一)支持蔬菜、水果、中药材主产县(市、区)的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建设冷藏库、通风库、贮藏窖等贮藏保鲜设施,以及热风烘房等烘干设施。
(二)支持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单位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拓展农业多功能,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主食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示范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资金额度
(一)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为主的县(市、区),申请补助资金不少于250万元,资金与任务匹配。
(二)以整县推进产业融合为主的县(市、区),申请补助资金不超过800万元;产地初加工设施不少于25座。
(三)补助标准。原则上每个合作社补助设施不超过5座、每个农户不超过2座,主要设施补助标准见附件6。整县推进产业融合项目,按有关主体近一年来新建项目投资额补助,标准不超过20%,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尽可能折股量化到农户(贫困户)或农民合作社成员。
四、申报审批
(一)申报。由县级人民政府向省农业厅提出申请。以产地初加工为主的县(市、区),直接向省农业厅提出申请。以整县推进产业融合为主的县(市、区),由相关市州主管部门择优推荐1个县(市、区)申报;但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承担过国家农村产业融合试点项目的市(州)不再推荐县(市、区),已承担过国家农村产业融合试点项目的县(市、区)不再申报。
(二)评审。项目以国家下达的约束性任务为主,采取竞争性分配办法,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任务分完为止。
(三)审批。省农业厅厅长办公会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研究决定。
(四)实施。各项目县(市、区)根据省里下达的任务和资金安排确定实施主体、设施类型和数量、补助资金等,形成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厅备案,并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年底上报工作总结。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文件。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拟制申报文件。
2、市州主管部门推荐文件。承担整县推进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的县(市、区),由市州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文件。
3、申报书。包括主导产业发展情况,产地初加工设施需求情况,项目实施内容(区域范围、主要品种、实施主体数量、设施类型与数量等),绩效评价,保障措施等。申报整县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县(市、区)还要包括:产业融合发展情况(基本情况、优势与不足、发展措施等,不超过2000字),拟承担主体及建设项目分述(各主体生产经营情况,三产融合基础,与农户的利益联结现状,项目投资建设情况及绩效目标,财政补助资金折股量化方案等)。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产地初加工和整县推进分别填报)。
5、设施需求信息汇总表。
6、有关证明材料。拟承担项目的合作社和农户的申请表复印件(农户超过20个,只需提供20个)。本地出台的支持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与产业融合发展相关的政策文件和规划等,各主体近年来的项目投资建设证明(工程建设或设备购置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实物图片等),与农户利益联结证明(订单及订单农户名册、合作和股份合作协议等)。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县(市、区)要认真对照指南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认真申报。各市州要充分比较辖区内各县(市、区)的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按要求推荐,超额推荐全部无效。
(二)申报材料(一式3份)按照指南要求编制,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复印),8月4日前报省农业厅产业化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关问题可与联系人电话沟通,不接受有关主体报送材料或汇报。
联系人:李聚森 吴志鹏,电话:027—87667296、87667298;
邮箱:hbnytcyhc@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 邮编430070
附件:
1.县(市、区)政府承诺书
2.产地初加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整县推进产业融合项目绩效表
4.产地初加工项目主体申请表(表样)
5.产地初加工设施需求信息汇总表
6.产地初加工主要设施补助标准
2017年7月27日

附件1
承 诺 书
省农业厅:
如果我县(市、区)能够获批承担实施2017年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任务,我们承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国土、监察、电力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鉴于该项目主要是国家约束性任务,保证专款专用,不进行统筹。
三、安排工作经费 万元,用于农业部门聘请技术支撑机构,开展技术培训、服务和项目指导、检查和验收等。
四、如果项目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愿承担相应责任并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政府分管领导(签字)
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7年 月 日

附件2
产地初加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资金情况
(万元)
投资总额:
其中:申请国家补助资金
自筹资金
总体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建设农产品贮藏设施(座)
新增贮藏能力(万吨)
建设农产品烘干设施(座)
新增烘干能力(万吨)
补助各类经营主体总数量(个)
1.补助农民合作社数量
2.补助农户数量
质量指标 产品完好率(大于%)
产品损失率(小于%)
成本指标 新增成本(元/吨)



经济效益
指标
新增利润(万元/年)
增加农民收入(万元/年)
带动社员数(户)
带动贫困户数(户)
生态效益
指标
减少污染(吨/年)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主体实力提升、带动产业发展、扩大销售半径等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合作社满意度(%)
农户满意度(%)

附件3
整县推进产业融合项目绩效表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建设内容
投资额(万元) 已完成投资(万元)
与农户利益联结方式 融合模式
绩效指标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年利润(万元)
年税收(万元)
带动农户数(户)
培育家庭农场(个)
发展农民合作社(个)
吸纳农民就业(人)
农民工工资总额(万元)
带动农户增收金额(万元)
休闲农业年游客量(万人)
新业态营业收入(万元)
带动贫困户脱贫数(户)
注:拟承担项目的主体分别填报。

附件4
产地初加工项目主体申请表
合作社(农户)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户主) 手机号码
社员数(合作社填写) 主要种植品种
种植面积(亩) 总产量(吨/年)
申请建设设施类型 申请建设设施数量
库容量或每批烘干量(吨) 预计全年保鲜或烘干量(吨)
是否有设施建设用地 用电能否保障
是否有建设资金实力 申请补助资金额度(万元)

法人代表或户主(签字):
合作社(盖章)

附件5
县(市、区)产地初加工设施需求信息汇总表
填表人: 电话:
序号 单位(农户)名称 所在乡镇 主营产品 通风库(座) 组装式冷藏库 电加热式
热风烘房
热泵加热式
热风烘房
联系人 电话
类别 类别 类别 类别
合计 4 10 25 26
5 11
20 12
21
资金合计
注:1.设施类别填写代码;用Excel填报。
2.合作社和农户要一一列出明细。

附件6
产地初加工主要设施补助标准

设施类别 设施类别代码 补助标准(万元)
通风库 004 20吨(100 m3) 1
005 50吨(250 m3) 1.5
020 100吨(400 m3) 3.5
组装式冷藏库 010 20吨(100 m3) 1.5
011 50吨(250 m3) 4-5
012 100吨(500 m3) 8-10
021 200吨(1000 m3) 12-15
电加热式
热风烘房
025 0.5吨/批
(总干燥面积50m2)
1
热泵加热式
热风烘房
026 1吨/批
(总干燥面积100m2)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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