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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00:00 来源: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各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局直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庆、中秋将至(以下简称“两节”),为切实抓好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农安监管岗位责任

  “两节”期间是农产品产销旺季,安全风险隐患集中,监管任务重、难度大。各镇(区)农安监管站和局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两节”期间各镇(区)农安监管站和局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一是在农业投入品经营环节,要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高毒禁用、假冒伪劣农药以及不做农药购销台账、不履行农药使用告知义务等行为;二是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确保安全生产,要以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重点,重点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国家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药、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以及不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等行为;三是在农产品收储运环节,重点排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问题。同时,做好工作记录材料,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从严从重惩治。

三、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

“两节”期间各镇(区)农安监管站和局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针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和收储运环节的重点品种,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率,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两节”期间,各镇(区)须完成农产品农残检测样品数100个以上,同时做好检测数据上传工作。风险预警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及时排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要严格依法立案查处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两节”期间竭力杜绝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源头消费安全。

四、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

各镇(区)农安监管站和局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到人。“两节”期间,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关工作人员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要高度重视信访投诉和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妥善办理、依法处理,不得推诿拖延;对有关舆情信息,要加强动态监测和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异常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时按应急预案规定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和负面影响,严防事态扩散蔓延。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和擅离职守、行动迟缓、处置不力、失职渎职的,将严格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问责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五、严格落实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两节”期间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质量控制规范开具合格证,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两节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六、加快质量追溯推广应用

“两节”期间,健全完善质量追溯标准,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将绿色食品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完善国家追溯平台功能,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模式。推动使用国家追溯平台报送专项整治数据和违法案件信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七、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镇(区)农安监管站和局直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10月24日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附相关工作记录、图片)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联系人:汪卫国  张旦  电话:0714-7339956,QQ:2767461623,电子邮箱:2767461623@qq.com。

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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