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县农药管理站组织开展暗访调查和专项检查,对我县152家农药经营点、15家农药批发企业、21家大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农药安全使用日常巡查。
县农药管理站站长全诗广介绍,百草枯是一种快速灭生性除草剂,能迅速被植物绿色组织吸收,使其枯死。同时对人而言毒性极大,且无特效解救药,口服中毒死亡率可达90%以上,因此,农业农村部将百草枯毒性级别修订为剧毒,并与工信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第1745号公告,明文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农药经营单位签定“未存和不再经营销售百草枯水剂产品承诺书”;对违法销售、使用禁用百草枯水剂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出现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妥善做好散存在农户中禁用百草枯水剂的收缴。对清查收缴的禁用农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密封存、进行无害化销毁,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百草枯水剂顺利退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此次检查和清理,进一步加大对农药市场的监管,对我县农药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群众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有效推进了我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工作。(张丕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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