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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7 14:42 来源:县财政局

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2024年,阳新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创建法治营商环境,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为推进阳新县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法治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加强法治财政建设领导体制。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为切实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财政局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暨“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并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以身作则带头学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五届中共阳新县委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既提高了自身法律素质,又为财政干部做出了表率。三是完善制度增强执行力。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阳新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阳新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突出法治建设的基础地位。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二)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实行法制审核“双把关”,从源头把控风险。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阳新县财政局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阳新县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认真审核规范性文件,强化合法性审核。二是明确合法性审查主体和审核范围。明确审核主体为法规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本的合法性审核。明确审核范围,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送审材料不完备的,予以退回,由起草股室重新补充完善后再提交审核。三是规范审核程序,严格审核流程。将合法性审核嵌入局机关办公系统发文流程,建立“股室提交—法治机构审核—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终审”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同时,把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文件一并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

(三)服务发展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减轻企业负担,助力阳新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方面。全县共办结留抵退税3户次,共退税款14452.74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优惠方面。全县共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14830户,减免税费16868.09万元。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方面。全县共有32户企业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减免税费计147.27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方面。全县已有 22775户次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减免税额3184.34万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共计17户享受564.07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共有21户享受,减免税额586.84万元。关于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24年截至目前共有223人次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33.73万元。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制定财政局“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实施方案,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制定财政局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不断改进执法理念、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财政局审查机制,规范财政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印发了《阳新县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四)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执法认识,加强业务学习。定期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要求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亮证执法。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法律审核,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在作出正式决定之前,财政局法治部门将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关决定。四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认真落实《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按《标准》要求贯穿于财政执法的全过程,把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缩小自由裁量权的选择度,确保财政行政处罚有法有理,减小执法随意性,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五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财政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理财中发挥积极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大财政法治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采取LED屏幕滚动播放、拉条幅、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财政法律法规;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企业、走进农村,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和强农惠农政策等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6000多份,营造全局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知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学习活动。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干部继续教育管理体系,采取线上线下两种学习的方式,线上组织无纸化学法用法在线学习活动,线下组织全系统青年干部职工到县职教中心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财政业务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和法治建设的高标准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如:一是普法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和股室对法治教育工作不同程度存在思想上厌倦松懈。认为普法工作年年搞,年年抓,效果看不见摸不着,不能立竿见影。二是法治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导致成效不明显。主要表现在一部分人日常依法行政的思维意识比较薄弱,主动参与法治学习的积极性比较欠缺;三是法治宣传的形式创新不够、亮点不够。主要表现在停留于杂志报刊上的宣传多,开展多形式如以案释法的宣传方式少。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基础工程,是一项长期性战略。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

备,不懈怠、不推诿、不应付,群策群力,持之以恒坚持下去,才能保证法治建设工作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制订法治理论学习计划,既学习财经方面法律法规又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全局集体学习、科室集中学习、个人分散学习相结合方式来保障学习时间。组织专家、局内业务骨干采用专题讲座、交流学习体会等方式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因地适宜、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各级媒体平台,报刊、网站、QQ、微信等多渠道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宣传咨询、法治文艺(戏剧、讲故事、小品)演出等普法宣传活动,寓教于乐,让广大干部群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起崇尚法治的理念。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提高财政执法水平。积极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监督、管理,着力抓好执法资格管理,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是强化财政权力监督。继续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持续关注政务舆情,不断完善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工作。

阳新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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