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在申诉人卫某等三人所在的阳新县某镇综治中心召开。听证会由阳新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向春林主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和负责办理三人原刑事案件的承办检察官现场释法说理。市人大代表王丹文、政协委员袁知稳和人民监督员朱纯勇受邀全程参与监督,让公平正义在 “家门口” 看得见、摸得着。
2021年12月,卫某等三人因犯非法采矿罪,经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均适用缓刑。今年5月,卫某到阳新县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称对此前判决存在异议,认为其三人不构成犯罪,申请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提出抗诉。
受理卫某等人提出的刑事申诉案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中启严格落实包案接访下访要求,首次接访该案申诉人后,迅速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审查。他们从法院调来原审案卷及关联案件法律文书,核查原案案卷及证据情况,详细了解原案办理过程、公诉效果及申诉人是否上诉、申请再审等情况,并由刑事申诉案承办检察官陪同检察长带案下访、上门听取了申诉人的意见,全面了解申诉人的真实诉求。
听证会上,工作人员宣读了听证纪律,告知申诉人权利义务。申诉人随后陈述了刑事申诉理由和依据;办案组检察官介绍原案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判决情况;刑事申诉案承办检察官详细说明拟作出不支持申诉决定的理由以及法律依据。三名听证员在听取了介绍,并就申诉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对申诉人进行了询问评议后,一致认为此次上门听证,过程公开透明,程序依法依规,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公民权利的重视,但申诉人此前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支持申诉的决定。
在申诉人代表作了最后陈述后,刑事申诉案承办检察官就办理结果进行了现场答复,表示不予支持申诉。主持人对此次上门听证活动进行总结,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释法说理,进一步化解申诉人的“法结”“心结”。
“这是一堂深刻的法治课,我的疑惑全部得到解答。”申诉人当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作出的审查决定。并对检察机关上门听证深表感谢,认为此次活动既让自己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增长了见识,更让自己进一步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郑重承诺今后将更加注重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守法公民。
此次上门听证是该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的院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工作,扎实推进规范化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等重点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具体举措。下一步,阳新县检察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不断完善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