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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造谣者

发布时间:2019-07-02 08:35 来源:今日阳新

上周,一条不实信息在枫林镇乃至阳新县许多地区广泛流传,导致不少人信以为真。事后,阳新警方迅速查实真相,并将造谣女子依法行政拘留。谣言止于智者,敬请大家不要继续传了,否则可能触犯法律受到惩罚的。

据了解,6月27日,枫林镇在校学生小刘(11岁)与3名同学一起穿越当地的铁路护栏,小刘站在k184+430下行边道处,被经过的火车吸过去,导致手臂严重受伤。

然而,就在事情发生过后,有人发布传播不实信息,并致他人微信朋友圈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那么,这个谣言又是怎么流传来的?6月28日,阳新县公安局枫林派出所民警与该局网安大队民警经过调查,查出始作俑者柯某(女,现年50岁,枫林镇人),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柯某交代,6月26日下午,当天在家里闲来无事,其道听途说有几名枫林镇的孩子在铁路旁被一伙陌生人抓住并打伤,为了引起周边群众的关注,她添油加醋地在其孙子学校的一个有80余名老师及家长所在微信群里描述着有坏人来抢小孩的事故。6月27日上午,柯某又继续在该微信群里传播此信息,并让家长看好自家孩子。随之,有些家长将此不实信息截图转发至朋友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阳新警方通过调查走访,据柯某称,她文化水平不高,其初衷是想提醒大家注意照看好自己家的孩子,而没有意识到这是触犯法律的,通过民警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阳新警方查明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之规定,依法对柯某予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杨慧兰 周万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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