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个月的工资终于讨回来了,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县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拿到工资的员工显得非常激动。
事情还得从今年元月说起,元月10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县某餐饮企业员工杨某和明某的反映:位于光谷广场的某餐饮企业拖欠14名员工3个月的工资,共计6万余元未支付。“企业老板熊某长期不露面,电话处于关机状态。”被拖欠薪金始终没有着落,员工们急得直跳脚。
接到反映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立案,成立专班进行调查处理,前往该餐饮店发现经营场所大门紧闭,熊某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经调查:该企业老板熊某,大冶人,因经营不善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涉嫌违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对部分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笔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并报给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同时联系大冶市劳动部门对熊某的住所进行调查,好在熊某家人表示会积极做好熊某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
5月26日,在法律的威严和家人的感化下,熊某主动联系员工和县劳动保障部门,主动支付了先前拖欠员工的工资,并取得了员工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