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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却迟迟不修 工商部门成功调解售后服务投诉

发布时间:2017-03-08 09:25 来源:今日阳新

“太气人了,这样做生意根本是失信于人” 2月28日,富池工商所接到王先生的售后投诉。
消费者王先生称,其于2016年10月25日在阳新县古商城某电动车店购买一辆价值26300元人民币的某型号电动汽车,店家承诺汽车电瓶行程80公里内出现问题免费包换,保修期内保修,随叫随到。
谁知,一个月后,跑了30多公里的电动汽车出现了电瓶故障,王先生遂找店家更换,却遭店家拒绝,要求王先生出6000元更换。由于当时急需用车,王先生无奈先出资2000元更换了电瓶。继而,在2月2日,电动车再次出现故障,无法启动,王先生又再次打电店家要求前来维修,起初店家承诺2月10日会前来维修,可到了约定好了的时间店家再次推脱至12日,直到26日都未来维修,最后还拒接消费者电话,王先生见店家此举明显违背诚信,便向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此投诉,该所的工作人员先后查看了王先生的购车发票,确认消费情况属实的情况下立即向阳新县古商城店家打了电话,询问是否存在承诺保修期内保修而至今未处理的行为,店主李先生以最近生意繁忙推脱。该所随即联系下街工商所,并将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下街所作了说明,当日下街工商所就安排了工作人员前往店家了解情况,予以协调。
此后,据富池工商后续跟踪了解到,在3月1日,店家派人前去检修,并找出摩托车故障是因某个零件损坏导致,并承诺收到厂家发货的零部件后,马上给王先生更换。
3月7日,富池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王先生的电话,称其电动汽车维修好,向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佘小林 王浩 黄晴晴)

烟花在燃放时突然炸开
造成2000元物品毁害
近日,阳新县工商局白沙工商所接到消费者陈某投诉,称其今年春节期间在白沙镇某超市花费75元购买了一款100响发财笛音雷。在烟花燃放过程中,该商品突然炸开,导致其房屋前六扇玻璃全部炸破,房屋灯具、沙发、窗帘均不同程度受损,总计损失2000元左右。
事发后,陈某找到超市负责人张某要求予以全额赔偿,张某了解情况后,联系到商品供应商一同前往陈某家,并表示给予陈某赔偿700元,修复部分受损玻璃,但不再承担后续损失,当场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后续中,陈某多次找超市和商品供应商协商,均未取得进展,无奈之下,陈某只好来到白沙工商所。
接到投诉后,白沙工商所立即派人前往事发地点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消费者陈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工商所遂同超市负责人张某、烟花供应商负责人李某进行沟通协调。
经反复调解,3月7日,双方达成一致:超市对陈某的相关损失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消费者陈某对调解表示满意,并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表示感谢。(佘小林 王浩 管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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