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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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5-49486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类别 | 规范性文件 |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2025年县“两会”期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县政府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提案(以下简称“两案”)。为认真做好“两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办理责任
认真做好“两案”办理工作,是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两案”无小事的理念,推动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高效做好“两案”办理工作。
二、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两案”办理分为独办、分办和会办三种办理方式,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履行牵头办理责任,及时组织召开办理落实见面会和协调督办推进会,负责综合汇总会办单位的书面答复。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在收到“两案”后的1个月内向主办单位提供办理意见,以便主办单位汇总答复代表委员,主办单位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两案”的答复工作。各承办单位要按规范要求做好“两案”的答复工作,书面答复函应使用单位红头函件,要做到格式规范、内容详实、符合政策,不得答非所问、敷衍应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两案”办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必须在答复函上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向代表、委员作出答复的应是县政府直接交办的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交其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答复代表和委员。在答复的同时必须附上《征询意见表》,征求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必须于15日内重新书面答复。
三、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三见面”制度,推进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办理前“主动见面”,准确把握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意图,使办理工作有的放矢;办理中“多方见面”,采取走访、座谈、视察等形式,使代表、委员参与进来,共商共议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办理后“积极见面”,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副职要当面回复,积极邀请代表、委员现场验收办理结果。对答复中承诺的事项,要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进展,确保办复率、见面率达到100%,满意率达98%以上。
四、强化督导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将对各承办单位责任落实、面商沟通、办理进展、答复规范等情况进行日常督办;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综合性较强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办;对代表委员反馈意见比较集中或反馈不满意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同时要在承办单位办理答复代表委员后,适时进行“回头看”,对承诺给予解决的,看是否落地落实;对答复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看是否推进实施,坚决杜绝“重承诺、轻落实”现象。
县人大代表工作委联系人:柳 军 联系电话:7312916
县政府政务督查室联系人:柯剑锋 联系电话:7312803
县政协提案工作委联系人:刘芬萍 联系电话:7322821
附件:1.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工目录
2.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责任分工目录
3.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答复格式(样式)
4.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会办意见格式(样式)
5.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样式)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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