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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公布阳新县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专项整治“突击战”举报电话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6-16464 发布日期 2026-03-19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公布阳新县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专项整治“突击战”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不到位问题,坚决查处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精准性和时效性,我县正开展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如实举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 2025 年以来我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中存在的 “漏保”“漏救”和“迟发”“少发”两类问题线索:一是“漏保”“漏救” 问题。以钱定人、单人保、部分保代替整户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应保未保;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急难救助应救未救;教育、就业、住房、受灾、医疗等专项救助应享未享;救助申办被推诿、拖延、冷漠对待,被附加不合理条件;申请受理职责被转嫁村(社区)、强制要求通过村(社区)提交申请等问题。二是“迟发”“少发” 问题。低保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残疾人 “两项补贴” 等救助资金未按时发放至个人账户;核算低保补助水平时收入取高、豁免取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未落实;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侵害救助对象权益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将严格保密并优先核查反馈),举报线索需清晰说明被举报对象、问题事实、相关佐证等信息。

举报服务热线:0714-7333077

现场举报:阳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来信举报:可直接投递至各镇(区)民政办“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专项整治举报箱”内。

三、举报工作要求

举报内容须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所有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依规依程序开展核查处置,对查实的问题坚决 “零容忍”,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典型案例将公开通报曝光。工作专班将对举报线索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跟踪处置进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附件:阳新县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相关部门问题线索责任清单

阳新县民政局

2026年3月19日


附件

阳新县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相关部门问题线索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单位

排查问题线索内容

备注

1

县民政局、各镇(区)

一是“漏保”“漏救”问题。“以钱定人”、以“单人保”“部分保”代替“整户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应保未保”;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急难救助“应救未救”;救助申办推诱、拖查、冷漠、附加不合理条件;将申请受理职责转嫁村(社区)和强制要求申请人通过村(社区)提交申请等问题。二是“迟发”“少发”问题。救助资金保障不到位、调度不及时,低保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未按时发放至个人账户;核算低保补助水平时收入取高、豁免取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未落实;吃拿卡要、侵害救助对象权益等问题。


2

县教育局

符合教育救助条件的对象“应享未享”问题。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救助,重点排查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学费减免、生活补助、助学金等没有全覆盖。


3

县财政局

及时拨付困难群众资金。困难群众低保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资金每月10日前是否按时拨付;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否按时拨付。


4

县人社局

符合就业救助条件的对象“应享未享”问题。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人口,不开展技能培训、不推荐就业、不落实扶持政策,陷入“长期靠救助”的困境。


5

县住建局

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对象“应享未享”问题。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得不到保障,危房改造、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落实不精准。


6

县应急局

符合受灾人员救助条件的对象“应享未享”问题。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农作物绝收、生活困难的,得不到及时救助和过渡性生活保障。


7

县医保局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应享未享”问题。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未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到位、大病保险倾斜政策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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