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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注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5-51785 发布日期 2025-07-16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注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公告

根据《中共阳新县委 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阳新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阳发〔2024〕6号)文件相关要求,民政部门执法职责划归局机关。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经认真梳理、审查,因执法改革、工作调整等原因对以下17人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予以注销,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姓名

执法证件编码

备注

1

尹秋娣

17020210040


2

宋超

17020210036


3

肖建刚

17020210003


4

张炳华

17020210018


5

陈瑞芝

17020210026


6

明亮

17020210010


7

肖方

17020210017


8

黄小园

17020210007


9

方是军

17020210038


10

胡艳

17020210022


11

王心洁

17020210039


12

李晓雷

17020210012


13

胡爱华

17020210027


14

明细艳

17020210028


15

石聿坤

17020210032


16

严献金

17020210001


17

马先华

1702021001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不得持已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阳新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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