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阳新县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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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5-27352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和湖泊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所属机构 | 县水利和湖泊局 |
根据水农[2019]2号《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要求。我县各镇规模水厂按照要求落实了“三项责任”(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现将调整后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名录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俞振华 阳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 责:负责阳新县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电 话:0714--7322298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汪承东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职 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电 话:0714--7393801
三、县级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阮群力 阳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职 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各镇(区)水利站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指导、监督各供水单位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负责各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考核等。
电 话:0714--7393107
附 件:阳新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公示表
阳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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