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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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分 工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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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分 工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宏观经济、临空经济,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统计、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消防救援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滨江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对外联络办事机构、县行政学院;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联系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委老干部局、县档案馆、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阳新调查队、县人武部及驻阳新部队、县消防救援局。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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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分 工
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湿地保护、城东开发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网湖湿地保护管理局、县城发集团;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点建筑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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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阳新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分 工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