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283号)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6-00879 | 发布日期 | 2026-06-25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兹因权利人程明富、谭小兰不慎将阳新县兴国大道紫光阁巷5号地税集资楼1幢(阳新县地方税务局)1单元1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房私字第20044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明富、谭小兰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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