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5第0011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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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5-00332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兹因权利人王泉明、柯丽英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山川台皮匠山宏达花苑C栋C栋幢1单元803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0968号、土地证证号:阳国(2009)第10106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泉明、柯丽英
2025年6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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