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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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5第00069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25-00192 发布日期 2025-04-01 发布机构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5第00069号)

兹因权利人郑和洋不慎将阳新县白杨转盘旁姜湾广场1号楼2-14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鄂(2019)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73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和洋

2025年3月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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