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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1 16:52 来源: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湖北省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核查追缴工作指引(试行)》(鄂人社办发〔2025〕5号)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全志成等38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同时重新就业,并缴纳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需要按规定途径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阳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已通过向当事人拨打电话、走访当事人户籍地并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等举措通知当事人退还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均无法与有关当事人取得联系或接到当事人未按规定退还待遇的原因说明,现以公告送达方式通知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请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阳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并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

账户名称:阳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

账户账号:180300010903500569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新广场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联系电话:0714-7350756

如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届时仍未退回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如存在欺诈、骗保等情形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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