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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我县部分路段电子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2-05 15:18 来源:阳新县公安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正式启用我县新增的11处执法取证设备抓拍:

序号

区域

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经济开发区

纵一路与站前南路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2

经济开发区

站前南路与民福路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3

经济开发区

站前南路与龙马路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4

经济开发区

民福路与规划三路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5

经济开发区

民福路与东坡西路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6

经济开发区

龙马东路与进站西路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7

经济开发区

进站西路与纵一路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8

经济开发区

民福路正阳公司丁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9

兴国镇

红星大道澜桥世家路段

(人防公园人行横道)

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10

城东新区

综合大道人民医院路段

(人民医院人行横道)

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11

城东新区

阳新大道市民之家路段(市民之家门口人行横道)

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以上违法抓拍设备针对上表中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5日开始,公示期为5天。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阳新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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