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正式启用我县新增的11处执法取证设备抓拍:
序号 | 区域 | 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经济开发区 | 纵一路与站前南路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2 | 经济开发区 | 站前南路与民福路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3 | 经济开发区 | 站前南路与龙马路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4 | 经济开发区 | 民福路与规划三路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5 | 经济开发区 | 民福路与东坡西路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6 | 经济开发区 | 龙马东路与进站西路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7 | 经济开发区 | 进站西路与纵一路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8 | 经济开发区 | 民福路正阳公司丁字路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 |
9 | 兴国镇 | 红星大道澜桥世家路段 (人防公园人行横道) | 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
10 | 城东新区 | 综合大道人民医院路段 (人民医院人行横道) | 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
11 | 城东新区 | 阳新大道市民之家路段(市民之家门口人行横道) | 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
以上违法抓拍设备针对上表中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5日开始,公示期为5天。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阳新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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