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2号)文件精神,经培训机构申报、专家组评估论证,按相关工作程序,以下民办培训机构申请备案专业(工种)符合设置条件:
1、阳新天美艺术化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拟新增专业(工种):美甲师(4-07-04-03)、插花花艺师(4-09-10-05)。
2、阳新县葵花巾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拟新增专业(工种):母婴护理员(地方特色专业)、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地方特色专业)。
3、阳新县明阳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拟新增专业(工种):健康照护师(4-14-01-03)。
4、阳新县新未来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拟新增专业(工种):小儿推拿师(地方特色专业)。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26日至7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0714-7354417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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