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阳新县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阳政办发〔2023〕18号 )文件精神,对符合政策申报条件的本地电商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奖补。
经审核,湖北安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拟拨付专项资金补贴44万元(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阳新县商务局反馈。
联系股室:阳新县商务局电子商务发展管理股
联系电话:0714-7300336
附件:2024年阳新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公示名单
阳新县商务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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