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乡环境,促进美丽阳新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召开并通过了我县城区(含兴国镇,城东新区、城北工业园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拟调整听证会,并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拟定价方案予以公示:
1、第一级0.3元/户.月/吨水(2吨(含)及以下)(随水代征),第二级0.35元/户.月/吨水(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吨以上至15吨(含))(随水代征),第三级0.4元/户.月/吨水(第三级水量基数为15吨以上)(随水代征),每户每月15元封顶。
2、对经过民政部门确认的低收入群体,如烈属、五保户免收、低保户减半。
3、落实国家、省、市、县其他优惠减免政策。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 0714-7326347
特此公示。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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