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关于我县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拟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8 17:06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乡环境,促进美丽阳新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召开并通过了我县城区(含兴国镇,城东新区、城北工业园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拟调整听证会,并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拟定价方案予以公示:

1、第一级0.3元/户.月/吨水(2吨(含)及以下)(随水代征),第二级0.35元/户.月/吨水(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吨以上至15吨(含))(随水代征),第三级0.4元/户.月/吨水(第三级水量基数为15吨以上)(随水代征),每户每月15元封顶。

2、对经过民政部门确认的低收入群体,如烈属、五保户免收、低保户减半。

3、落实国家、省、市、县其他优惠减免政策。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 0714-7326347

特此公示。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