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2023年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农办函〔2023〕186号)文件精神,下达阳新县池塘标椎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资金832万元,项目通过先建后补形式开展。经主体申报、村镇初审、专家评审、主管单位审核等流程,确定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主体12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共5天。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为有利于沟通,请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14-7323660。
阳新县水产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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