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评选一批振兴产业人才“头雁”,进一步夯实产业振兴人才基础,以产业振兴带动乡村振兴,引领和带动全县乡村产业带头人队伍形成“雁阵”,形成“头雁领航、雁阵齐飞”的良好局面,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出20家乡村产业振兴“头雁”,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经专家评审,确定湖北开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为阳新县2023年乡村振兴产业人才“头雁”。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8日——10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7322326 地址:阳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特此公示。
附:阳新县乡村振兴人才“头雁”项目评审表汇总表
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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